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速展开外贸新业态新方法的定见》(以下简称《定见》),《定见》提出完善跨境电商展开的各项支撑方针。为促进跨境电商展开,海关完善了各项配套方针,例如:便当跨境电商进出口退换货办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产品清单的优化;稳步展开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药品试点;引导企业用好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增值税、消费税的免税方针和所得税核定征收方法等。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是指经过跨境电商第三方渠道经营者,国内顾客从境外购买产品运递进境的消费行为。能够直购进口,也能够网购保税进口。 “网购保税进口”是指在海关特别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内,以保税方法展开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事务。
对跨境电商直购进口产品及适用“网购保税进口”进口方针的产品,按照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不实行有关产品初次进口答应批件、注册或存案要求。但对相关部分明令暂停进口的疫区产品和对呈现严重质量安全危险的产品发动危险应急处置时在外。
适用“网购保税进口A”进口方针的产品,按《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产品清单(2019版)》尾注中的监管要求实行(清单已调整至2022版)。
展开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事务的渠道企业、境内代理人担任对买卖行为和顾客身份信息真实性进行审阅,并承当相应职责。
我国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产品施行清单办理,清单内产品施行限额内零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按法定应交税额70%征收。2016年3月24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及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产品清单》。自2016年出台以来,经历过四次调整:
(一)2016年4月,财政部等13个部分一起发布的两批清单共包含1240项产品,涵盖了食物饮料、服装鞋帽、家用电器以及部分化妆品、儿童玩具、生鲜、保健品等国内热销产品。
(二)2018年11月,增加了健身器材等产品,清单产品数到达1321个。
(三)2019年12月,增加了冷冻水产品、酒类、电器等产品,清单产品数到达1413个。
(四)2022年1月,新增了滑雪用具、家用洗碟机、番茄汁等29项产品,删除了刀剑1个产品,清单产品数到达1476个。
“跨境电商B2B出口”全称“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出口”,是指境内企业经过跨境物流将货品运送至境外企业或海外仓,并经过跨境电商平成买卖的买卖方法。相关企业需将相关电子数据传输至海关,海关采纳不同的监管方法。
依据企业经营方法可分为两种:一是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适用于境内企业与境外企业经过跨境电商渠道完成买卖,经过跨境物流将货品直接出口至境外企业,并向海关传输相关电子数据的方法(海关监管方法代码“9710”);二是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适用于境内企业经过跨境物流将货品出口至海外仓,经过跨境电商渠道完成买卖后从海外仓送达购买者,并向海关传输相关电子数据的方法(海关监管方法代码“9810”)。
跨境电商B2B出口前有必要经过国际买卖“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进行申报。跨境电商企业或境内跨境电商渠道企业向海关传输买卖订单或海外仓订仓单电子信息,物流企业向海关传输物流电子信息,企业对数据真实性承当相应法令职责。
对跨境电商的产品按照现行动植物、动植物产品、食物、化妆品、服装等规则施行查验检疫。
海关依据规则施行查验。依企业请求,海关可对跨境电商B2B出口货品优先组织查验。
经过H2018系统通关的跨境电商B2B出口适用全国通关一体化。跨境电商B2B出口货品可按照“跨境电商”类型进行转关。其间,在跨境电商归纳试验区所在地海关经过跨境电商出口一致版通关办理系统申报的,可将货品品名以总运单方法按“跨境电商产品一批”录入。
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方法下,企业境内代理人或其托付的报关企业(以下简称“退货企业”)可向海关请求展开退货事务。退货企业应确保退货产品为原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产品,并承当相关法令职责。
退货企业能够对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申报清单》(以下简称《申报清单》)内悉数或部分产品请求退货。
退货企业应在《申报清单》放行之日起30日内请求退货,并且在《申报清单》放行之日起45日内将退货产品运抵原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原海关特别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相应税款不予征收,并调整顾客个人年度买卖累计金额。
退货企业可向海关请求展开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境电商特别区域出口、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产品的退货事务。
请求展开退货事务的跨境电商出口企业、特别区域内跨境电商相关企业应当树立退货产品流程监控系统,并确保退货产品为原出口产品,并承当相关法令职责。
退货企业能够对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货品报关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申报清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境货品存案清单》所列悉数或部分产品请求退货。
跨境电商出口退货产品可独自运回也可批量运回,退货产品应在出口放行之日起1年内退运进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有关规则,电商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挂号;电商经营者应当依法实行交税责任,并依法享用税收优惠;
电商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需求获得相关行政答应的,应当依法获得行政答应;有关主管部分按照法令、行政法规的规则要求电商经营者供给有关电子商务数据信息的,电商经营者应当供给;
电商经营者从事跨境电商,应当恪守进出口事务监督办理的法令、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则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