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住宅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最新要求,居民家庭请求借款购买产品住宅时,共同生活的亲属在本市名下无成套住宅的,不管是不是已使用借款购买过住宅,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宅履行住宅信贷方针。
此次调整从2023年9月5日起施行。北上广深以及厦门、姑苏、长沙等地也已施行“认房不认贷”方针。
据杭州市有关部门,杭州市在上一年 11 月份优化个人住宅借款中住宅套数确定规范的基础上,依照因城施策的准则,依据住宅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宅借款中住宅套数确定规范的告诉》最新要求,对有关住宅信贷方针再次进行了调整。
调整后,居民家庭(包含借款人、爱人及未成年子女)请求借款购买产品住宅时,共同生活的亲属在本市名下无成套住宅的,不管是否已使用借款购买过住宅,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宅履行住宅信贷方针。此次调整从 2023 年 9 月 5 日起施行,以房子合同网签存案时刻为准。
